在列支敦士登成立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
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的法律结构
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是一个法人,其资本(股本)被分割成部分金额(股份)。列支敦士登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该公司的股东不承担个人责任。
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可以为开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而成立。例如,这可能包括货物贸易,投资融资或资产管理。然而,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不允许为开展银行活动或为第三方进行资产管理而成立。
如果要进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或使用本页面底部的联系表格。
组建
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Corp.)是通过向列支敦士登商业当局提交组建契约和公司章程而成立的。这需要至少两个自然人或法人。尽管如此,公司成立后,其股本可能仅由一个人持有。为了成立,列支敦士登上市公司(PLC.,Corp.)需要在商业登记处注册。商业登记处是一个公共登记处。
最低资本
在列支敦士登成立公共有限公司(PLC.,Corp.)时,必须在成立时为其提供至少50,000瑞士法郎或欧元或美元。在成立时,必须为其资本出资。每发行一股,至少需要以现金支付25%的股份。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Corp.)的资本也可以采用非现金出资或现金与非现金相结合的形式。
组织机构
大会
股东大会是列支敦士登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必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董事会
董事会是列支敦士登的上市公司(PLC.,Corp.)的行政机关。其成员可由一人或多人组成。董事会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必须在列支敦士登拥有其法律办公室地址,并具备某些专业资格。董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决定。其职责包括管理和代表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
任命一名审计员
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Corp.)必须委任一名审计师来审计其年度账目。上述账目必须提交给列支敦士登的税务部门。
“合格的 “常务董事
如果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Corp.)作为商业企业运营,则必须在商业登记处登记一名 “合格 “的总经理。
清算
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Corp.)最早可以进行清算的时间是在向债权人发出第三份通知后的六个月内。
列支敦士登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的税收结构
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Corp.)在成立时,以及在其资本增加时,必须支付1%的销售费用形式的印花税。尽管如此,头100万瑞士法郎不需要支付印花税。
此外,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必须每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列支敦士登2011年1月1日的税法,必须缴纳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应税收入的12.5%的单一企业所得税。由于股本的利息扣减,在计算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的纳税义务时,适用4%的扣减。列支敦士登的所有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都必须每年缴纳至少1,200瑞士法郎的公司所得税。此外,在引入私人资产结构(PAS)后,列支敦士登的公共有限公司(PLC., Corp.)如果不从事商业活动,并满足相应的要求,则只需缴纳1,200瑞士法郎的公司所得税。
在列支敦士登的税收改革之后,资本税和票据税已经被取消。此外,通过清算或销售收入获得的股息或资本收益也无需缴税。